一、工伤起诉时间限制吗
工伤起诉是否有时间限制,要看实际的情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30日,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一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更是资格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和《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对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限为60日,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6个月。
二、工伤起诉的诉讼期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工伤职工可以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伤起诉的诉讼流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3、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
6、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7、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8、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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