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可以报销部分产检费用,各个城市的情况会有所不同。以合肥为例,在产妇建档备案后会有800元的产检费用,产妇在后期的尿常规、血常规、B超花费的费用都会按比例使用此800元,直到800元全部用完后,产检的费用才全部是自己支付。但是如果不按时产检,导致最后800元没有用完,医院也不会退给产妇,所以还是要按期产检。
生育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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