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需要社保连续缴满10个月才能领取,生育报销后2个月后分别划拨单位银行账号,由其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
一、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
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要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
二、生育津贴和生育补助新规定
一、生育津贴以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二、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办法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
三、附件机关单位生育津贴
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是不能领取社保上的生育津贴的,按照事业单位的管理规定,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的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待遇由单位发放,生育津贴是由社保机构直接发往单位,不会发放给个人,单位扣留这部分是合理的。
如果你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人员,按照企业管理办法中的生育津贴相关规定,生育期间的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如果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再生育期间的待遇由单位按照不低于社平工资的60%发放;如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你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你在生育期间的待遇单位可以不用支付,由社保局负责发放,并需要你承担在你生育期间的个人社保费用。
在你说的问题中,单位工资正常发放了,而是要求你退回社保生育津贴补发的部分,首先是考虑的是那一部分的金额多,如果是社保生育津贴发放的多,而要求你把多的部分退回来,这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机构或者妇女委员会进行投诉;如果是单位发放的部分多余社保生育津贴发放的,那么单位要求你退回来,机关事业单位生育津贴只要是单位有相应的规定,比如因生育津贴报销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单位为了解决职工在生育期间费用,提前支付,等社保报销之后返还这种要求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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