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是否采取强制措施,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决定。逮捕的三大要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准备杀人警察能不能采取强制措施
准备杀人警察能采取强制措施。准备实施杀人行为是预备犯罪,犯罪的情形可以先拘留嫌疑人。公安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拘留:
1、准备犯罪、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
2、受害人或者在场的人指认其犯罪;
3、在周围或者住所发现犯罪证据;
4、犯罪后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应的可能;
6、无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的;
7、有多次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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