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
时间:2024-01-05 11:42:04 36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残疾人保证金的计算方式是根据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残疾人就业比例和年平均工资来计算,申报缴纳地点是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费期限是11月1日至12月15日,申报方式可以选择网上或上门申报。保障金的征收标准是根据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人保证金的计算方式:

根据《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应缴纳的保证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申报缴纳地点: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申报缴费期限: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申报缴纳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根据《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残疾人保证金的计算方式是根据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残疾人就业比例和年平均工资来确定。申报缴纳地点为个人所得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并需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和完整。即使不需要缴纳保障金,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根据征收标准,保障金的年缴纳额是根据用人单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差额人数和年平均工资的积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无障碍环境 第五十五条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有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应当为残疾人设置专用停车位。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残疾人保障 最新知识
针对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