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挂失:电话挂失时,工作人员首先通过电话问答的形式核对挂失人的真实身份,核对无误后,挂失生效。
持卡人须在电话挂失后2个工作日内应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未按时来办理的,电话挂失失效。
书面挂失:社会保障卡遗失后,持卡人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办理挂失补卡手续。在办理手续后7个工作日,可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领取新卡。社会保障卡的补领费用由持卡人承担。同时原卡注销,新卡开始启用,原卡内的个人信息等转移至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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