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恶意串通逃避债务最常见的就是通过离婚的方式,将所有的财产给其中一方,而债务则归另一方。等到债权人上门要债的时候,就以自己已经离婚,并且没有任何财产为借口,从而不还债。但对于债权人而言,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即使夫妻离婚了约定债务由其中一方承担,但这样的约定也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向另一方追债,要求其实际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一、离婚逃债的规定有哪些
夫妻通过离婚逃避债务的,债权人仍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偿还全部或部分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需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签字认可,或者债权人有证据能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须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及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1、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4、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孩子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假离婚真的可以逃避债务吗?
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夫妻假离婚,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不还债了,但这在法律上却行不通。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外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
全文6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