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危房房屋出租最长多长时间
危房属于不符合安全强制标准的房屋,所以危房不能出租。而房屋租赁最长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跟房东签租房协议要明确哪些内容
实际中,承租人确定跟房东签合同,要明确以下的内容:
1、明确各项费用
具体而言,以下几项费用都要明确:
(1)水费;
(2)电费;
(3)煤气费;
(4)电话费;
(5)光缆电视收视费;
(6)卫生费;
(7)物业管理费。
并且,确定以上的费用时,还要查看前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是否结清,避免自己承担不必要的费用。
2、明确房屋修缮义务
正常情况下,房屋使用时难免遭遇自然损坏,或者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进行维修时,就要明确修缮费用的责任人。
这个问题若没有明确,今后会极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3、明确租金
关于租金的问题,主要是明确支付时间、方式等,迟延支付房租的后果等。其实,租房协议中租金问题是十分关键的问题,所以必须跟房东做好约定。
4、约定合同变更和终止事宜
若是租赁期间双方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条款,如租金、租赁期限等,双方可以事先做好约定,届时发生相关事由就可以协商处理。
并且,终止租房协议时,双方约定有押金条款的,为避免房东乱收费,或是双方另起争执,也可以在合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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