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案卷保存多少年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案卷材料,保存期限的规定如下:
(1)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2)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保存期满后的案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处理。
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四条
二、劳动仲裁收集证据需要注意什么
1、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
2、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情况,拟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仲裁庭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如系部分摘录的复印件需明确说明,开庭时必须准备好原件备查。
4、涉及电子类证据,必要时可提交由相关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或当庭进行操作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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