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无故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1、试用期无故辞退的,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主张2倍经济补偿,而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所以经济补偿一般是补偿1个月或者2个月的工资。
2、经济补偿计算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5)、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二、试用期内辞职要赔偿培训费用吗
从法律上,除了下面的情形外,公司不得再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因此,员工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
1、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员工约定服务期,而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就是在服务期内不干辞职了,员工就要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2、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就需要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因此,在试用期内接受了培训,之后又辞职的话,不属于上面两种情况之一,所以不需要赔偿培训费用。
要是公司要求你赔偿培训费的,因为试用期内就已经跟公司方面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对此产生纠纷之后,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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