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工商局组织机关干部来到田汉大剧院前坪,就消费者申诉所涉及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现场维权解答。本报记者徐行摄
本报3月15日讯(通讯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手机停了、电断了遭遇这样的尴尬,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向省消费者委员会吐露心声:要是有账单告知服务就好了,可以及时交费,免却许多麻烦。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省消委秘书长阳功生呼吁,广泛推广使用账单告知服务,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阳功生说,账单是指与消费者发生交易行为的经营者(或服务者)向消费者提供的账目详单,例如话费催缴单、银行卡对账单、保费催缴单、交通违章告知单等,其最大的特点和优势,是邮政部门作为第三方介入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实物凭据。目前,消费者的消费大都没有一本明白账。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一项共有7万多名消费者参与的问卷调查显示,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遇过手机停机的占59%%、停电的占61%%、断保的占36%%、透支的占27%%、被迫交滞纳金的占33%%。而且,被调查的92%%的消费者希望能定期收到水、电、气、通讯、保险、医保、养老、个人所得税等各项费用的收缴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欠缴、催缴通知单。特别是有代扣代缴等形式消费的消费者,对定期缴费或催缴通知要求更为强烈。这一调查揭示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服务商(者)的告知义务没有认真履行和消费者(被服务者)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切实保障。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企盼消费账单走进自己的生活。我省目前6700万人口中,每月账单量不足50万件,人均每年账单量不到0.1件,有65%%的消费者从未收到过消费账单和享受告知服务。由主动告知义务和保障知情权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的很多消费纠纷问题,已成为消费领域的热点。
提供账单告知服务,是经营者的义务,也是消费者应该享受的合法知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凭证,是经营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阳功生呼吁,各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水、电、气、通讯、医疗、保险等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指导与管理,切实解决消费者的知情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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