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办理办理时限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3-03-06 17:32:19 41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0个工作日是上限,并不是必须办理30个工作日。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才能受理,审查时限不包括公告时间。为了方便群众和企业,登记机构将会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限。

在现实生活当中,不动产权证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手续相对来说是比较复杂的,但是办事的效率也是根据当地的办事机构而有所差异的。不管怎么样来说,但是如果交的材料是比较齐全的,那么30个工作日内肯定是需要办理完成的。

一、离婚房子要办析产需要多久

离婚后房产证办理析产,双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一般30日内就可以办理完毕。这就是办析产需要多久的回答。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回迁房过户要多长时间

被拆迁人取得回迁房后,办理回迁房过户登记的,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一般在30日内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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