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拆迁和解散会得到补偿吗br/>
公司因拆迁需要遣散职工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补发一个月的工资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如果不到六个月,支付半个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合同解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医疗期满,也不得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的,(三)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
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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