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通知书原告和被告都有一份,在诉讼庭审时原告与被告均有在举证期限内向法庭举示证据的义务。具体如下:
1、如果是民事诉讼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举证通知书发给的对象就是原告;
2、如果是行政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发给的对象就是被告,也就是国家行政机关。
此外,如果是刑事诉讼案件,举证责任在公诉人,也就是检查机关。这类案件不使用举证通知书。
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发给哪方接收
法院下达的举证通知书,是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诉讼当事人的法律文书。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规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收到举证通知书后,当事人应当在举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收集并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已方主张的证据,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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