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仲裁裁决,劳动者应当在下列情况下主张权利:
1、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用人单位不按照裁决内容履行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任何一方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双方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生效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者只有在法院裁判文件生效后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情形有5种,分别是: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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