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的范围
时间:2023-11-22 16:25:58 34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一、办理范围

下列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后,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结付:

1.经批准居外医疗或转外住院参保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因突发急、危、重病,未使用《社会保险卡》,在本地或外地乡镇(街道)以上公办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3.已办妥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确认手续的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4.参保学生在原户籍地或现就读地发生的医疗费用;

5.首次参加市区居民医疗保险的大学新生,入学当年9月至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

6.符合市区居民医疗保险规定、需报销结付的其他费用。

二、报送材料

1.《社会保险卡》、《社会医疗保险证》、《社会医疗保险病历》(以下统称就医证卡);

2.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及原始发票;

3.凡属转外住院、居外医疗、门诊特定项目的,均应携带相应登记表原件;患急危重症就医的,应提供急诊证明。

三、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携上述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结付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确定可结付报销金额,打印《现金结付单》。

3.参保人员持《现金结付单》,至相关申领窗口领取可报销金额。

全文4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的范围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的范围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