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持续近两年的假结婚骗局被揭穿,此案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宣判,被告人郭某获刑14年,并被处罚金40万元。26岁的郭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判决随后生效。
据了解,郭某是呼和浩特市土左旗人。2012年初,他通过网络聊天结识了本案受害人之一石某,并对其谎称自己在内蒙古某单位工作。不久,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开始谈婚论嫁。在约定好领取结婚证的日期后,郭某对石某称自己有朋友在民政局工作,不必亲自到场也可领取结婚证,并找人伪造了两人的结婚证。石某信以为真,与郭某举行了结婚典礼。婚后,郭某将石某介绍给自己的亲友,石某对郭某的亲友称自己在单位颇有交际能力,可以帮助他人购买单位内部集资房、内部超标车,也可以借助职务之便为他们办理采矿证、购买土地提供便利。石某的十几名亲友先后相信了郭某的话,被其骗走共计350多万元。郭某见诈骗屡屡得手,又对石某称自己即将调往自治区某机关工作,可以帮助石某及其亲友调动工作,并以需要送礼为由骗取石某的父亲及亲友现金24万元。
由于承诺的事情迟迟未果,郭某多次被催促。郭某为取信于人,又伪造多家单位的公章,制作假证明,安抚石某及其亲友。后来,石某的亲友打听到了郭某虚构身份的事实,将其扭送到司法机关。
郭某归案后,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所骗赃款已被自己挥霍,无力退赔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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