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还有17天就过去了。但对于20岁的杨某而言,2011年已是道过不去的坎。昨天,市第五中院对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宣判,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男顾客隐瞒已婚与女服务员交往
杨某20岁,原本在一家饭店当服务员。但昨天,她却穿着一件红色的棉睡衣,外面套着黄色的囚服,站在了市五中院的被告席上。
命运是怎么改变的?
今年年初,刚满20岁的杨某从农村老家来到重庆,在南坪一家餐饮公司当服务员。6月,她认识了来餐厅吃饭的吴某。
他25岁,是一家出租车公司的修理工。认识后,他经常来接我上下班。杨某在庭审中表述,两人认识10来天后,便出去开房,建立了恋爱关系。
从6月至7月期间,吴某隔三岔五的还带杨某去自己在南坪租的房子。
酒后回出租房得知对方有妻子
7月22日的晚上,吴某和杨某与朋友一起在一家餐厅吃烤鱼。但吴某喝多后,就一个人离开了。我当时担心他喝醉了怕出事,随后就赶到他的出租房去看他。
到了吴某的出租房,杨某听到了女人的声音。此时,她才发现吴某有家室,自己无意之中成了别人的情人。当天晚上,杨某找到吴某,让他把话说清楚,3个人坐在屋里吵了起来。
杨某问他到底爱哪个,他说他爱他老婆,并且当时还对杨某进行了辱骂。据知情人士说,3个人在住处抓扯起来了,随后杨某就气呼呼地走了。
包里一把刀刺向恋人左胸
杨某走后,吴某也跟着出来,此时是凌晨3时许。杨某走到南坪东路福利社公交车站旁边时,吴某追上她。但双方见面后,又吵了起来。
这时,杨某从包里取出一把刀,刺向吴某左胸,又划伤了吴某的左臂。吴某捂着伤口,自行乘车到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救治,杨某返回宿舍。
7月23日11时许,吴某因流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在审理期间,杨某的亲属代为赔偿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0元。
昨天,市五中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被害人吴某隐瞒已婚事实有过错,以及杨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赔偿被害人亲属部分经济损失,遂酌情从轻处罚。杨某表示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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