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执行期限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3-06-23 14:26:37 4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管制的执行期限规定是:

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3、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一、在看守所被判刑刑期怎么算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管制的刑期计算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那么管制的刑期该如何计算呢?管制并不剥夺人身自由,只是对犯罪的人身自由在一定的程度上予以限制,限制的形式便是使犯罪分子置于人民群众和一定的机关的监督下,使其在监督的压力下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从而达到去恶从良的社会效果。那么,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矫正方式和社会目的,管制的期限不宜太长也不宜太短。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当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我国法律规定的这种期限,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1、一般情况,判处管制的期限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2年;2、如果同时犯有多种需要判处管制的罪行,则最后一起判罚时总期限不能超过3年;3、如果在判处管制之前,被公安机关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折抵的办法是羁押1日,折抵管制2日。以上便是管制刑的刑期计算方法。

三、羁押期算实际执行刑期吗

被告人在判决执行之前被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

《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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