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不被支持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务督察部门反映。
立案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刑事监督职能,对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具有重要的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全文3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