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植物生存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一、医疗事故纠纷部门不管怎么办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当事人在遇到医疗事故纠纷以后,同时有关部门又置之不理的情况下的最佳选择。通过法院对案情的客观分析与理性对待,将会公平地处理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事故纠纷,给双方一个公正的交代,这也是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最后防线。而在一般情况下,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相关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是什么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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