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回家取水遇车祸身亡算工伤
时间:2023-06-05 08:32:20 44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李某是沈阳市某置业公司的员工,工作时间为24小时,属于特殊体质,不能饮用工地的水,2007年9月14日,李某在单位工作,但是,当天忘记带水,单位现场没有电话,无法向领导请假,跟同事打招呼后,回家取水。但是在15时50分,李某在和平区长白交通岗出车祸身亡。

李某在上班时间回家取水,遭遇交通事故,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2008年10月27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某为工伤(亡)。但是,单位不服,将社保局告上法庭,请法院撤销工伤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称:李某由于特殊体质,不能饮用工地的水,才回家取水,基于合理情况考虑,李某的行为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同时被告还出具了一份证据:李某原本患有肝硬化,因交通损伤加速肝硬化病情进展并引起营养失调等,最终导致死亡,以此证明李某体质特殊。

置业公司认为:李某在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离职守,发生交通意外,其肇事的时间是上班时间,不属于上下班途中,故李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亡)。

法院审理认定取水和工作有关

法院认为,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然而,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李某致伤与工作无关,故原告对此应承担不利后果。此外,李某回家取水也是为了辅助工作的原因,且在没有条件向领导请示的情况下,已经告知了同事自己离开的事由及去向,故综合实际考虑,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并无不当。被告提供的司法鉴定可以证明李某的死亡与交通事故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故其作出的工亡结论妥当。

沈阳市法院据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李某为工伤(亡)。

全文6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直系亲属 最新知识
针对上班时间回家取水遇车祸身亡算工伤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上班时间回家取水遇车祸身亡算工伤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