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已经与开发公司达成商品房预售协议,而后选择撤销购买,那么仍然有可能申请办理退房手续。但是,为保证退房流程的顺畅进行,需要先达到一些必要的前提条件。通常情况下,只要您已经签署了预售协议,就拥有申请退房的法定权利。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何谓住宅预售协议。简言之,此协议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阶段,预先向购房者作出承诺,表示会在预定时间内完成房屋建设并交付给购房者,而购房者只需按照约定支付定金或者部分款项,最后按期接收新房即可。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确实存在申请退房的可能性,但您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范围,主要取决于您退房的具体原因,以确定应该由买卖双方中的哪一方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文4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