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的承包规则
建设工程的承包规则如下:
1.承包单位只能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并且不得允许他人借用自己的名义或者自己借用他人的名义,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2.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3.禁止转包。这是一项非常明确的法律规定。
4.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5.关于分包的规定。
首先是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但都必经建设单位同意;
第二是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是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四是前面已经述及的即承包单位的资质必须与所承担的建筑工程的等级相适应。
二、建设工程承包法律风险有哪些
建设工程承包法律风险如下:
1.因合同签订不完善存在的法律风险。
2.工程内容不明确及工程量变更的法律风险。施工合同对工程内容往往采取列举方法,如某厂基础配套工程的承包范围约定为:台地及地基处理、土石方、道路路基,路面、防护工程及排水设施等。
3.工程转包、分包的法律风险。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三、什么是建筑工程承包
建设工程的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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