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财产归属个人,而婚后的各种收益均属于共同财产。法律没有规定不是个人的都应当是共有的。所以在婚后卖出婚前个人房产时的增值部分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概作为个人财产处理,是对夫妻之间可能的分工和其各自对家庭的贡献的漠视。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
1、婚前加跟婚后加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是婚前存在财产协议,对于婚前跟婚后加名做了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实际的产权归属来。比如房子价值100万,婚前加了女方名,则这个房子属于婚前共有财产,女方即使不跟你结婚,也可以要求主张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如果是婚后加女方名,可以视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做的产权转让,离婚后按照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划分。(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
2、手续费用是一样的,是要当时的房产交易政策及比例是多少
比如房价是100万,女方加名后约定比例是1%,则需对女方所占的价值即1万元,按照交易税率计算费用,如果没有做约定比例,按照一半即50万元乘以交易税率计算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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