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数额较大的情况下就需要听证,但是对于数额较大国家没有统一的权威解释,而是由各地方政府自行来却决定的。比如在北京,有可能规定的是行政处罚2000元才需要听证,但是在有些省市行政处罚的标准达到一千元的情况下,就可能就需要组织听证了。行政机关做出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目前对“较大数额”没有相关的权威解释,而是由各地方自行确定。
行政处罚听证组织机构和听证人员是哪些?
(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构委托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由行政机构组织听证,行政机构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受委托组织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构派员参加。
(二)听证主持人由听证组织机构法制机构派员担任,也可委托执法机构或执法机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三)听证组织机构可以指定本机构非本案调查人员为书记员,承担制作听证笔录和协助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工作。
行政处罚往往关系到刑罚的具体实施,在进行行政处罚之前,首先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要根据调查的结果,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情节较轻,可以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若是违法事实不成立,也不对其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全文6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