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交易过户要多久
安置房交易过户要30天。过户房屋是处分房屋的行为,所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才能过户房屋。过户房屋时,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后30天内完成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三、安置房一房二卖违法吗
安置房一房二卖不一定违法,但不合法,可以要求卖房人承担赔偿责任。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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