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对于业主来说十分重要,丢失的话可以补办。产权人需带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到原房管局,书面申请补办不动产证。备案留档证件信息后,缴纳查档册费,房管局会开临时收据,并进行内部查档审核。房管局核实完后,开具证明。申请人带证明和收据到报社登遗失产权证声明,并公告原证作废。之后,申请人带报纸和收据回原房管局办理。申请人在六个月内申请重新勘丈和绘图,并把结果交给档案管理部门入册。房管局审查后,会补发不动产证。
不动产证办理流程如何办理不动产证
不动产权证办理程序是:
1、初始登记;
2、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在上一步的初始登记完成之后,需要填写房屋产权登记申请让开发商签字盖章;
3、领取办证相关文件;
4、缴纳费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完税证明,缴纳费用之后和提交的申请材料准备好之后,即可向房屋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5、领取不动产权证,完成登记之后就是等待拿证了,按照通知书上的时间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六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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