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一般不具有劳动关系的确认权。能够确认劳动关系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但劳动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有权查看当事人提交的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
一、申报工伤的手续是什么
申报工伤应有以下手续:
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申请工伤认定。
2、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提交相应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相应的时间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认定
构成工伤的情况包括在单位工作时因工受伤的;在单位患职业病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等。工伤认定程序:申请人提交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三、工伤认定程序包括什么
工伤认定程序包括:
1、请人向管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社保部门当场审核申请材料;
3、管辖范围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授权,对职工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为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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