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份额转托管是一种基金份额的转移业务,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进行转移。投资者需携带相关证件和资金卡在原机构办理转出,再在20个工作日内到转入机构办理转入申请。成功转托管后,转入方网点将于T+1日收到转托管份额,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需注意,在权益登记日的前五天和后三天内不接受转托管申请。
基金份额转托管是一种基金份额的转出/转入业务,投资者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之间进行基金份额的转移。在进行转托管业务时,投资者需要携带身份证、基金账户卡和原机构的资金卡在原购买基金的网点办理转托管转出业务,然后在20个工作日内到转入机构办理转入申请。成功转托管后,转托管份额将于T+1日到达转入方网点,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该部分的基金份额。需要注意的是,在权益登记日的前五天和后三天内,不接受投资人转托管的业务申请。
基金份额转让确认书
《基金份额转让确认书》是一份法律文件,用于确认基金份额转让的交易。本确认书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签署,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其中包括转让方确认将其名下的特定基金份额无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并保证所转让的基金份额不存在任何限制、抵押或纠纷。受让方则确认接受转让方的基金份额,并同意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此确认书还详细规定了转让的方式、转让价格、过户手续等事项。通过签署《基金份额转让确认书》,双方确保转让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各自的权益。
基金份额转托管是一种便捷的基金转移方式,为投资者提供了更灵活的操作空间。在办理转托管业务时,投资者需准备相关证件和资金卡,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转出和转入手续。转托管成功后,投资者可在T+2日起赎回相应份额。需要注意的是,在权益登记日前五天和后三天内无法办理转托管。《基金份额转让确认书》则确保转让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通过这些措施,投资者可更安心地进行基金份额转托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六十五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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