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租房合同要考虑的方面
(一)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
(三)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
(四)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
(五)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
(六)要看清转租给你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你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
(七)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
二、租房合同违约条款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那么针对租赁合同主要条款违约的,都可以制定相应的违约条款,主要有租金支付违约条款、租赁物损坏违约条款、逾期交房违约条款、逾期返还违约条款、租赁物用途违约条款、提前解除合同违约条款。
三、签订的租房合同违约问题有哪些
签订的租房合同违约问题主要有出租人的违约和承租人的违约的问题。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的违约问题有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除了要补交租金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一般为6个月)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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