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两则新闻引人思考:一是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呼吁,中国需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培育正版消费理念,加强网络版权保护。二是全国人大代表秦希燕律师撰文指出,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意义重大。
毋庸置疑,一种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将极大释放个人、企业、行业的改革红利。目前在我国,一系列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已让众多企业、科研院所突破困局。可以说,我国知识产权在很短的时间里,有望实现数量和质量的双重跨越。
然而,也应看到,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依然存在一些空隙和漏洞。以盈利为目的的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康帅傅农民山泉等以假乱真的山寨产品让人防不胜防。此外,那些不以经济利益侵权为目的的行为亦不少见。比如,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不少网站任意转载媒体从业人员的新闻作品,既不标明出处也不标明作者,更有甚者,直接改头换面挂到自己的名下。
诸多因素造成了知识产权的窘境。从客观现状来看,在新媒体的环境下,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绝大多数作品可自由实现数字化,不同类别作品的分界难以辨别,受保护的标准含糊不清。更为重要的原因是,相关法律的严重缺失导致许多维权行动的成本过高。即便胜诉,所得补偿与所花费时间精力成本相比严重不成比例。从主观方面讲,许多单位负责人仅把专利申请理解为申报科研项目或是高新企业的必要环节,而没有真正把知识产权当成重要的无形资产妥善管理。
只有当公民个体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普遍增强,相关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相应法规体系日益完善,知识产权才有可能促进社会的协同发展。而在产学研一体化的进程中,知识产权会有效促进技术与市场的融合,这无疑也给了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一个可以想象的明媚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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