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普通的房东与房客的关系,但在房东之一过世后,房客黄某恩却突然变成房产的受赠与者。黄某拿出《赠与书》作为凭证,但房东的亲属却认为该《赠与书》并非房东亲笔签定,双方引起房产纠纷。那么究竟该赠与是否有效呢?还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院的判决才能确定。
房东认为房客的《赠与书》有诈
引起纷争的房产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积兴里,面积将近400平方米,房东林氏兄弟就住在这里。林家是个人口众多的大家族,林氏兄弟姐妹共7人,但除林某发、林某新两兄弟外,其余均长期住在海外。
林某发的女儿林女士回忆说,由于房屋面积较大,林家兄弟便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居住。黄某恩就是其中一名房客。从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期,黄某恩在该房居住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直至90年代中期才搬离该房,之后跟林家兄弟鲜有联系。
但2007年底,林家兄弟之一过世后,黄某恩却突然拿出两份《赠与书》,称自己长期照顾林家兄弟,并多次在经济上给予他们支持,林某发兄弟感激之下,将该房产赠给了自己。
对房客拿出的《赠与书》,林女士等感到非常惊讶。林女士认为,林某发和林某新两兄弟患有精神分裂症等疾病多年,长期以来都是亲属和街道居委会帮忙照顾,并未见黄某恩给予帮忙。而且,该房产是林某发继父留下的房产,由其7名子女分别继承,林某发兄弟也无权将房产随意赠与他人。林某发兄弟都是不识字的老人,他们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是很会写,更别说签定什么赠与协议了,林女士认为,这两份《赠与书》应属黄某恩伪造。
房客坚称房产是房东真心赠与
对于林女士等的质疑,黄某恩则坚称,房产确是林某发兄弟真心赠与的。
黄某恩表示,从林某发两兄弟生病以来,其家人长期不在身边,一直是自己帮忙照顾。几年来,自己共给了林某发经济支持人民币55000元,给予林某新经济支持8万元,解决他们的生活困境。而林某发自1999年中风之后,自己就每周帮他洗澡一两次,拖一两次地板,换洗衣服、棉被等等,长期如此。2007年年底,林某发再次中风,也是自己将其送到医院的。
黄某恩表示,自己长期以来对林某发两兄弟的照顾,使他们非常感激。因此,他们兄弟决意将所居住房产赠送给自己,以表达谢意。为使赠与获得法律效力,林某发兄弟还先后在某律师事务所与自己签定了《赠与书》,虽然俩人并不识字,但在自己和律师的解释下,俩人都了解所签定赠与书的详细内容,因此自己获得赠与是合法的。
法院判决撤销该赠与行为
林女士认为,黄某恩伪造《赠与书》,黄某恩则坚称《赠与书》是老人真实意愿表示,双方纠缠不清,林女士遂将黄某恩起诉至法院。
由于林某发兄弟2人均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法院经审理后判定,林某发兄弟2人所签定的《赠与书》不具备法律效力,撤销该赠与行为。
近年来,类似于林女士与黄某恩的房产纠纷时有发生。福建福兴律师事务所的康律师提醒市民,赠与房产必须进行公证,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没有转移之前可以撤销。市民在办理赠与之前,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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