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办理房产赠与
(一)房产赠与具体办理的流程则包括:
1、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
2、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3、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
4、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
5、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6、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
7、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1)申请书(2)身份证件(3)原房地产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二、办理房产赠与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房屋赠予登记首先得具有两个条件:
(1)已领取房地产权证;
(2)房屋的权属人自愿将该房屋赠予他人,他人接受后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赠予登记。
三、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赠予登记需要缴交以下资料:
(1)赠予公证书;
(2)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
(3)评估地价答复书;
(4)缴交赠予契税的完税证明;
(5)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申办前,申请人先到咨询服务窗领取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认真填写,所有受赠人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名);
(6)房地产权证(如两人以上共有的,提交共有证);
(7)委托书(所有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受理窗口共同申请办理,不能亲自前住办理,应当依法办理委托书);
(8)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9)市政府或房管局产权地籍处批准同意赠予或受赠房屋的文件(当赠予双方有一方是单位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故必须提交该项文件);
(10)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缴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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