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试用期思想工作总结要点供参考:
一、政治思想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年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十六届三中个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党性,提高了政治洞察力,牢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工作能力得到提高。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按办公室分工我主要分管纪检、政工、机要工作。纪检工作随时服从并完成区纪检委下排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重大活动任务。机要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XX年年被省档案局命名为二级档案室。政工工作头绪繁多,重大集体性活动多,事无拒细,一年来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的成绩。
三、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目标。
一年来,自己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不足,主权表现在工作经验有待进一步丰富,超前意识有待提高。在新的一年里,我将杨长避短,发奋工作,努力克服自身不足影响工作效率,力求把分管的纪检工作、政工工作和机要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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