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经济体制的改革仍然未能涉及核心议题。
3月22日公布的《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的意见》(下称工作意见)中,关于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有两条,包括推进外商投资体制的改革和稳定对外贸易。
据一位参与了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研究的人士透露,这部分改革中最为关键的是外资审批制度的改革。
原本寄望将鼓励类、允许类和限制类外资进行区别化审批,体现引导外资的产业导向,但最终成稿中并未提及审批制度如何调整。
引资政策进一步去身份化
《工作意见》中说,将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外资重点投向高端制造、高新技术等产业,投向中西部地区。完善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财税金融等政策。研究完善境外投资规划、协调、服务和管理机制,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稳步实施走出去战略。
上述消息人士说,此前的政策讨论中,外资审批制度改革是核心议题,各方对于是否应该改革、如何改革,争议最大。发改委内部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支持者认为,当前对外资从立项到工商登记的全链条审批并不合理,对于政策鼓励的及允许类外资应放宽审批门槛和简化审批流程。但审批权的变化涉及利益主体较多,推进难度不小。上述人士说。
事实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2011年末完成最新一次修正,并于今年的1月30日实施。
上述人士分析,从修正后的产业指导目录可以看出,中国的引资政策正进一步去身份化,即不再根据外资身份给予优惠政策,而是强调产业认同、区域认同和项目认同。包括《工作意见》中表述的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投向中西部地区,也会严格限制高投资高消耗低效率的项目。该人士说。
但是,目录中体现的产业引导方向更多是涉外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而非手段。上述人士说,在管理体制上不形成具体的改革方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完全落实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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