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钦州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需要什么材料
1、《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燃气企业)》;
2、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3、环境评估报告;
4、土地使用权证;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6、建设(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7、规划、消防救援、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气象、交通、商务、高速公路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或验收合格文件;
8、燃气设施试运行专家评价意见书;
9、安全管理制度(含事故应急预案)和经营方案;
10、抢修抢险设备目录清单;
11、企业负责人、安全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及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任职文件、技术职称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12、本企业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主管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
13、安全评价报告,或安全检查报告。
二、钦州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节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583号)
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钦州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地点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B区交通城管综合窗口21号窗口
全文5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