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
法律依据:
1、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2、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
办件类型: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服务程序:窗口(审批科)受理——燃气办审查资料及经营场所实地评审——分管局长审批——窗口(审批科)办结
办事地址:申报资料1、申请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或执照登记表(复印件);
3、验资报告(复印件);
4、当地规划部门审批文件(复印件);
5、燃气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含工程建设、设计安装、监检、防雷、公安消防、城建档案等)备案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厂站平面图及供应站(加气站或气化站、调压站)分布情况;
7、安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客户服务制度、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
8、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职称证明、岗位培训合格证,其中液化气企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不能少于5人(复印件);
9、主要设备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压力容器使用证,充装许可证明资料、检测报告(复印件);
10、安全事故及供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报告;
12、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13、与燃气企业审批相关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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