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出资人的法律保护目前,从国内外众筹平台的运作来看,虽然出资人与出资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系,但出资人与出资人之间,出资人明显处于信息的弱势地位,而众筹平台一般承诺在出资人未能募集到资金后,将资金返还给投资者。此项承诺是基于第三方银行托管或类似产品的“头福宝”。但是,众筹平台一般没有规定当投资者成功募集资金但未能履行对投资者的承诺时,是否将投资返还给投资者。当出资人成功募集资金,但未能实现向出资人承诺的回报时,众筹平台上既没有对出资人的惩罚机制,也没有对出资人权益的救济机制,更没有对出资人的退款机制,因为它是一种股权投资,它不应该被要求有一个固定的回报,否则它将成为一个“明确的股票和真正的债务”。但出资人至少应在项目融资相关材料中向投资者披露预期收益。一旦预期收益无法实现,在实践中会产生一些纠纷
作为投资股东,投资者有权获得公司正确使用募集资金的信息以及投资后公司经营状况的相关财务信息,这是股东权利的基本内涵
虽然行业规定众筹平台有监督资金使用的义务,但由于参与者分散,在现实条件下很难完成对整个资金链运行的监督,空间的普遍性和众筹平台自身条件的局限性。即使募捐者没有按照承诺的用途使用资金,也无法有效阻止和防范风险
这个环节有点类似于私募股权投资的投后管理阶段。作为股东,投资者的基本权利是了解被投资公司的经营状况。虽然业内对众筹平台也有类似规定,但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我们只能希望,对于众筹平台的强制性要求和对不履行义务的严厉处罚在法律法规中尽快出台。同时,对于公司或众筹平台向投资者发布或传递的信息,最好有上述专业律师的认证,我们可以了解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众筹投资者有一定的法律保护,但在出资人与投资者之间,投资者明显处于信息弱势地位。如果您需要任何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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