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据齐全起诉欠款不还需要多久开庭?
开庭时间并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法院自行确定了开庭时间后,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及相关的诉讼参与人,此外有特殊情形的开庭时间也可以适当延长。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证据齐全起诉欠款不还的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证据齐全起诉欠款不还法院审理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欠款纠纷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n(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n(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n(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n(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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