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菏泽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行政法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8年9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2016年4月修正
第十条: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
二、菏泽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办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菏泽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办理材料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仅需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提供)。
四、菏泽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办理流程
受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核准,对受理人员的受理意见进行审查
发放通知书,发放通知书
五、菏泽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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