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沂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行政法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8年9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2016年4月修正
第十条: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
二、临沂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办理流程
受理
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受理
核准
对受理人员的受理意见进行审查
发放通知书
发放股权出质登记通知书
三、临沂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办理材料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仅需办理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的提供)。
四、临沂市股权出质注销/撤销登记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
3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事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行政审批服务区A岛综合受理G11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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