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变更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主要指用人单位职工身份转变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转变为用人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缴费。
办理材料及流程
1.用人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
(1)原单位办理转出后,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籍人员应同时提供我市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到基金征缴部门经办窗口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2)参保人员持在社保经办窗口打印的《社会保险费个人银行业务结算单(建户)(或《社会保险费个人银行业务结算单(补缴)、《社会保障卡承载社会保险业务结算单(建户)、《社会保障卡承载社会保险业务结算单(补缴))到委托代扣银行(大连银行、邮储银行或农商银行)新建户或开通原有代扣账户,并于每月8日前将社会保险费存入个人代扣账户。
2.参保人员因重新就业需转出至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办结用工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员持身份证、新单位合同(加盖公章)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新单位保险编号到基金征缴部门经办窗口申请办理转出手续。
办理地点:
当地基金征缴部门(市内五区为各区办事处)
全文4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