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过程中能股权转让。因为此时公司仍然具有法人的资格。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一、公司解散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公司解散的原因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解散后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设立过程中公司法人可以撤销吗?
原来设立的公司法人可以撤销。被撤销是公司解散的法定原因之一,公司可因经营管理不善或违反法律的规定而被撤销,公司也可以自主决定,申请撤销其分支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三、解散公司法有什么要求?
出现下列情形,公司解散: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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