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履行租房合同的规定是:租房合同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或者重新签订续房合同;续房合同应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续租时间、续租地点、续租租期、续租租金、支付方式与续租支付周期等。
继续履行合同的法院如何执行
(一)被告继续履行原被告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关于(地址)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如被告不能履行第1点诉讼请求,由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房款人民币元,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赔偿损失元,同时按照合同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元。
(三)被告赔偿原告为挽回经济损失支出的律师费元、调查取证费元、交通费元等。
(四)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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