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不一定需要退还彩礼给男方。法律规定对于夫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符合以下情形,则法院会支持退还: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而对于双方已经结婚并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一般是不支持退还彩礼的。
起诉离婚女方会退还彩礼吗?
1、起诉离婚的,彩礼满足条件的需要返还,具体需要视情况而定。
2、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退的,但符合以下情形的,应该退还:
(1)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也没有打算结婚;
(2)双方结婚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
(3)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男方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法院查明事实后认定属于彩礼的,会判决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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