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联系不到被告本人不影响案件审理和文书送达。立案后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书。案件审理后,对必须到庭的被告,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对一般案件,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起诉离婚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处理
原告要在起诉前就要收集好双方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较长时间的证据。对于此类证据可以是分居协议、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收集这些证据的目的是:法官首先会尝试拨打被告的电话,传唤其到庭应诉。如果无人接听,则会尝试向被告的住址发快递。快递也无人签收的情况下,法官还会让原告额外提供其他信息,并继续尝试联系被告。当法官认为确实无法联系到被告之后,才会同意对被告进行公告送达。这个联系的过程比较耗时,有时需要数月的时间。
基于上述原因,起诉离婚案件的原告就要适时向法官双方提供长期与被告分居并无法联系的证据。有了这些证据,不仅可以说服法官放弃其它联系手段而采取公告送达,加快案件审理进程,而且还会对说服法官同意解除婚姻关系起到帮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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