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指工作人员因为个人私事而无法正常的上班与工作,需向工作单位请假。一个月是以21.75天作为劳动者平均每个月出勤的天数,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相关规定情况下自主确定事假扣工资标准,也可自主与请假员工协商确定。事假与病假不同,病假指工作人员因生病需要时间治疗而向工作单位请假,可向单位申请治疗期,且在治疗期间带薪治疗。
事业单位事假扣工资规定有哪些
事业单位事假扣工资的规定如下:
1、员工在一年内累计请事假不超过二十天的或者一次请事假不超过十五天的,不扣工资;
2、员工在一年内累计请事假超过二十天的或者一次请事假超过十五天的,超过的天数的工资按照员工原一天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放;
3、员工在一年内累计请事假超过三十天的,超过的天数按照员工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发放;
4、员工在一年内累计请事假超过六十天的,超过的天数不发工资;
5、如果员工在没有经过允许请假就擅自离岗的,或者假期期满还没有回归岗位的,按照旷工处分,如果旷工六天以下的,需要扣除旷工天数的工资,旷工一个星期以上的当月工资不发放。
《关于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几项规定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1、员工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实行月薪制的,应当按月薪21.75扣除工资
2、员工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发给病假工资,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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