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的情形?
时间:2023-08-04 20:33:32 8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普通成员资格丧失

1、死亡或符合民法规定宣告死亡条件的;

2、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3、全家迁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4、未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不以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的;

5、因城市扩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明晰产权转变为城市社区的;

6、因政府行为、国防建设导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解散的。

(二)特殊成员资格丧失

1、死亡或符合民法规定宣告死亡条件的;

2、自愿放弃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权利的;

3、历史形成长期未履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义务,未享受权利的。

继承权的丧失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

全文3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继承人 最新知识
针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的情形?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的情形?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