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离婚后能否申请宅基地
农村户口的夫妻在离婚后,能否申请新的宅基地,是要视情况而定的。如果户口是在村里,离婚时确实无房屋的,就可以向村里申请宅基地盖房。不过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户中个别成员不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提前安置房等政策优惠措施的,不得再申请。未享受过以上优惠的,由申请人负责提供从业单位出具的该成员是否享受过以上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并有当事人具结保证。
(2)离婚前,夫妻之一名下已有住房或曾批准过宅基地的,离婚后二年内不得在申请新批宅基地。
(3)离婚后还是农村户口,带着孩子不打算另嫁的女性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
(4)离婚的女性在离婚后,户口还在娘家的,与父母还是一个户口,自然就是跟父母共享一块宅基地,所以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
二、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该条确立了宅基地所有权严格禁止买卖,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则。
三、宅基地的转让
宅基地是可以进行可以转让的,但是需要符合条件的。需具备的条件有:(一)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二)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四)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以上条件应同时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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